腾讯新闻《一线》报道 作者:邵登
日前,本土中式餐饮连锁企业真功夫被李小龙女儿告上法庭并索赔2亿,对此,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庞理鹏律师向《一线》表示,目前还无法确认原告具体的诉讼请求,但如果是针对侵犯商标权及肖像权提起诉讼,由于真功夫获得了不少“功夫龙”形象的注册商标且大部分商标的注册时间已超过了5年,因此制止其继续使用非常困难。
餐饮连锁企业真功夫
据悉,由李小龙女儿担任法人代表的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本土中式餐饮连锁企业真功夫至上海二中院。前者索赔2亿,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并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庞理鹏律师向《一线》表示,由于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状还未公开,目前还无法确认其具体的诉讼请求。但就目前的情况分析,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及李小龙的女儿很可能以侵犯商标权及肖像权提起诉讼。
李小龙与女儿
李小龙
关于侵犯商标权的问题,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庞理鹏律师表示,根据《商标法》第45条,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无效,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提出。就目前情况来看,真功夫从2004年以来陆续获得了不少“功夫龙”形象的注册商标,其中大部分商标的注册时间已超过了5年,对于这些商标,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想要制止其继续被使用非常困难,但可能会通过诉讼获得一定的赔偿。
关于侵犯肖像权的问题,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庞理鹏律师表示,早在2000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周海婴诉绍兴越王珠宝金行侵犯鲁迅肖像权一案应否受理的答复意见》中曾指出:“公民死亡后,其肖像权应依法保护。任何污损、丑化或擅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死者肖像构成侵权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也规定了死者肖像受法律保护。就目前情况分析,由于李小龙的肖像不仅仅是一种人格利益,而且还具有财产性质,如果真功夫的商标被认定为使用了“李小龙”的肖像,那么相关权利人就可以向真功夫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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